规章制度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
为规范学校增值税发票的领用管理,依据国家发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广州南方学院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经学校批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南方学院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广州南方学院
2022年7月4日
广州南方学院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