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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财务处关于2023-2024学年学杂费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1 点击:

财务〔2023〕5号

全体师生:

根据学校暑期相关工作安排,为保证2023-2024学年学生缴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学生缴费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及项目

(一)缴费对象:2020-2022级学生

(二)缴费项目: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住宿费、代收医保费

二、缴费依据

(一)根据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学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校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2020-2022级学生学宿费收费标准见本通知附件。

(二)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穗府办规〔2021〕14号)有关要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学校代收代缴项目与学费一同收取,标准为413元/年/人。

三、缴费时间

(一)专业学费、住宿费、代收医保费的缴费时间: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9月3日。

(二)学分学费的缴费时间:学生在试修期(每门课程开课后学校给予学生两周的试修期)结束后缴纳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具体缴费时间以学校发布的缴费通知为准。

四、缴费方式(采取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一)微信缴费

微信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或者搜索公众号“广州南方学院财务处”(微信号:card_NFU)关注→点击菜单栏中间的“微缴费”→选择“缴费大厅”→点击“账户绑定”→点击“注册缴费”,在待缴费栏目下勾选缴费项目(专业学费、住宿费、代收医保费),确认无误后提交付款。

                                            

广州南方学院财务处                               支付宝缴费

(二)支付宝缴费

支付宝扫描上方“支付宝缴费”二维码→“缴费大厅”→点击“注册缴费”→在待缴费栏目下勾选缴费项目(专业学费、住宿费、代收医保费),确认无误后提交付款。

五、其他事项

(一)学生须在通知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缴纳学杂费,如无特殊情形,未在缴费时间内缴清专业学费的,学校按国家规定暂缓办理其当学年学籍的注册。

(二)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延期缴纳专业学费的,须在2023年9月13日前,即每学年注册截止日起10个自然日内,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发起专业学费延期缴纳申请,据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逾期发起延期缴费申请的,学校不予受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学生处。


附件:1.2020-2022级普通高考入学学生学分制收费标准

      2.2020级(2022年入学)专升本学生学分制收费标准

      3.2022级国际班学生学分制收费标准




财务处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6178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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