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人事服务
人才发展
薪酬福利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薪酬福利 - 正文
来源: 日期:2021-06-24作者: 浏览量:
广州南方学院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
调整程序
负责岗位:福利管理岗
(一)办理条件:根据《 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1.在学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教职员,每年7月可自愿选择调整个人的缴存比例。
2.学校缴存比例为10%,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取整数值)。
3.在学校完成年度调整后,个人缴存比例一个年度内(7月至次年6月)不予变更。
(二)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填写《广州南方学院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调整申请书》。
2.提交时间为每年6月30日前。
3.人力资源部根据个人申请在7月份完成调整手续。
(三)特别注意
1.所有教职员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广州南方学院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调整申请书》,逾期不予处理,请互相配合工作。
2.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一般在每年7月开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年度调整时间,具体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为准。
附件:《广州南方学院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调整申请书》
上一条:港澳台居民和外国居民申领广州社会保障卡指南
下一条:生育保险待遇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