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来源:0 时间:2016-06-29
党发〔2016〕19号
中共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员会关于党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党总支:
根据《关于组织学习贯彻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粤组通〔2016〕5号)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党校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党校组织架构
成立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党校,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校 长:喻世友
副校长:唐燕
党校下设办公室,由曹艳肖兼任党校办公室主任,刘兆娟为联系秘书。
各系党总支成立分党校。
聘任党课教师,一年聘期,人员如下:
杨 智 罗海军 刘 婷 刘亚甜 刘浪英
梁舒媚 李葡阳 胡敬成 林敏敏 谭筱琦
韩 露 陈以兰 范丽红 卢鑫鑫 廖 立
罗巾如 陆婉思 麦志豪 陈斯特 陆俊雄
张晓飞 陈 婷 贾瑶瑶 唐玉婷 肖 君
周凌冰 刘梦寐 李 莉 刘一乐
二、党校课程安排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各党总支负责,统一按学院党校安排内容授课;
(二)发展对象培训由学院党校负责组织、安排;
(三)入党介绍人及联系人培训由各党总支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任课教师的备课组织工作;
(二)各党总支认真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课堂管理、考勤、考试等相关管理工作,严肃培训纪律;
(三)各党总支组织落实党课任课教师通过理论研讨、开展党课PPT竞赛等形式,不断改进党课授课方式,提高党课教育实效;
(四)一切教学活动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要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
(五)各党总支组织安排党课任课教师通过集中学习、参加专题培训、撰写学习体会、开办专栏等方式,不断增强党课任课教师的旗帜意识、看齐意识、阵地意识和党校意识。
四、党校工作时间安排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春季班3月,秋季班9月;
预备党员、入党介绍人及积极分子联系人培训:春季班5月,秋季班11月;
培训结业考试:春季班4月,秋季班10月;
正式党员培训:各党总支每学期结合专题教育安排一次;
支部书记培训:学院每年两次专题培训。
各党总支要认真贯彻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做好党员培训、发展、教育及管理工作。
中共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29日